一、 上班要求
1.处(室)全体工作人员一律要求实行坐班制;
2.上班时间要求:严格按学校人事考勤制度执行,任何人不得随意离岗;
上午:08:00-11:35;下午:14:00-17:30
3.全体工作人员在正常上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。
二、 请假规定
1.根据学校制订的外出请示报告制度,上班期间,处(室)主任出差、出访、休假2天以上,须提前2天向分管校领导以及校长或书记请假;副主任须向分管校领导和主任请假,并报学校党政办备案;
2.上班期间,处(室)主任和副主任事假或病假2天以下,须相互请假并报处(室)综合办公室备案;
3.全体工作人员事假或病假7天以内,须向主任或副主任请假,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。
4.全体工作人员事假或病假超过7天的,须处(室)领导审核同意后,报学校人事处审批。
三、 违反考勤及请假规定的处理
1.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全体工作人员工作期间的考勤,考勤结果依据学校要求逐月报送学校人事处;
2.对工作作风散漫、无视纪律要求、擅自违反考勤管理规定的,一律按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教职工考勤与请假暂行规定》的有关条 文处理并报学校人事处备案。
四、 用车与接待管理
1.处(室)公务用车需经主任同意后,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安排,并由办公室按财务要求结算。
2.处(室)公务接待用餐须报主任同意后,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在指定用餐点安排并结算,用餐人数和接待标准严格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,发票统一由办公室按学校财务要求报销或转帐支付。
五、 此办法于2017年4月20日起试行。